专政与独裁是同义词,源于希腊文α?τοκρατ?α和拉丁文dictature,其本意是个人或团体独揽政权、独自裁断。
又由于特区法规只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可能造成一个省级或市级行政区域内法的规则不统一、使用混乱。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和规章在经济特区实施。
许多地方试点和革新游离在法治保障之外,随意性、变动性强,改革试点的违法风险和成本加大。但这样的表述只反映了法律的暂停适用这一方面,而没有反映制定新制度的方面,而近年的几次实践无疑作出了相应的变通规定,因此应当在第十三条增加作出相应变通规定的规定,以更加全面地规范这种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措施,使其更加符合现实需要。全国人大先后五次向七个地方授权:授权广东省、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各该省经济特区的各项单行经济法规,授权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海南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授权深圳市、厦门市、珠海市、汕头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表现为一方面地方法规规章大量地重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缺乏创新,极大地浪费了立法资源。以特别授权的方式对一个地方概括授予立法权,会由于授权范围的抽象性和模糊性造成被授权主体的立法权几乎没有限制,所立法规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之间冲突而不受监督。
而多个城市争相申请较大的市,也是地方渴望立法权以获取改革正当性的表现。二是设区的市的表述不能涵盖所有类似级别和人口规模的市,比如东莞市等是没有设区的市。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的新方略,昭示着中国法治建设将进入一个宪法统率、系统推进、求真务实的新阶段。
在这场变革中,各种深层次矛盾同时存在,问题层出不穷。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启动者和组织者。如果没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进行协调和组织,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难以获得成功。现在,同样又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又一次明确了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和方略。
从理论上说,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和实行法治是完全一致的。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求在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同时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同时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一项极其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执政党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率先树立法治意识,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要在全社会范围内普遍地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全社会成员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确立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基本价值取向。法治中国的理念和目标正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全面贯彻和落实宪法和法律精神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首要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后,不是别的什么人而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走上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而对于为了实现党的依法执政而改革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思路、进一步完善整个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举足轻重、事关重大的问题,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进行对策研究,在深思熟虑基础上逐渐提出改革的方案。这就要求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必须而且应当变革,从政策治国转变到依法执政上来。执政党要带头是树立和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
我国社会主义事业正处于重大的历史转折时期。自觉地在实践中坚持依法办事,促进全社会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局面的发展。
必须看到,党领导人民发扬民主不等于代替人民行使民主权利。譬如说,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创造条件刻不容缓。
所以,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生活包括对民主法治建设的领导,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启动者和组织者。譬如说,怎样既坚持党对国家生活的领导,又要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生活中至高无上的地位。在中国,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无论是发展民主还是推进法治,都需要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现在,同样又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又一次明确了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和方略。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建设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党的十七大确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原则。
进入 李良栋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法治中国 依法治国 。深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目标,一方面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进步。
加强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领导关键在于改善党的领导。带头守法,维护宪法与法律的权威。
必须看到,党领导人民发扬民主不等于代替人民行使民主权利。另一方面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设计和实施这项工程,客观地要求执政党应当加强领导。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并强调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这是因为:我们党的现行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和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就不很适应新的历史要求,难免在实践中出现一些两难命题。不管这个党在自身建设和领导能力上还存在多少不足,中国目前还没有任何政治力量能够比共产党的力量更强大、更能够代表亿万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但是也要看到,由于当前我国改革开放的艰巨性和社会转型的复杂性,深层次社会矛盾凸显、人民内部利益冲突频繁,国家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和呼唤。
而对于为了实现党的依法执政而改革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思路、进一步完善整个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举足轻重、事关重大的问题,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进行对策研究,在深思熟虑基础上逐渐提出改革的方案。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党原有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转变还不可能一步到位,但是应当尽早准备和研究。
带头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才能促进全社会法治氛围的发展。习近平同志2012年12月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颁行30周年大会讲话中明确提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
法治中国建设要求党按照法治的原则对国家和社会进行领导,这就要求我们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必须不断适应法治建设发展的新要求,真正实现依法执政。在中国实现现代民主和法治,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所以,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生活包括对民主法治建设的领导,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党实行依法执政,就要支持和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处理好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处理好同政府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同司法机关的关系,并且将这些关系规范化,制定一整套权力配置科学合理、既能相互制约又能提高效率的制度和法律。
执政党要切实做到依法执政,逐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充分表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人坚定不移地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意志和决心。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执政党要率先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从制度和法治上建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根治腐败的迫切要求,等等。
执政党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必须带头模范地尊重宪法和法律,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习近平同志说:我们党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